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相关要求,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健康发展,合理保护渔业生物资源,预防和查处沿河禁渔期渔业违法违规捕捞行为,实现象州县河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。自2020年禁渔期以来,象州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强化力度不放松,持续紧盯沿河流域渔业执法。
4月27日,象州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中队再次开展巡河行动。执法人员乘坐执法船只对柳江河运江段进行巡查,认真查看河流两岸是否存在使用炸鱼、毒鱼、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;是否有人使用电鱼机、地笼等禁用的渔具。当天的执法检查,排查排筏5条,没收并销毁违规渔具72具,放生渔获物3公斤,有效保护了柳江河渔业生态环境。
据了解,象州县今年的内陆水域禁渔期从3月1日持续至6月30日,为期4个月。自禁渔期以来,该县已开展河上巡查多次。下一步,象州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做好重点环节、重要节点、重点人群的监管,特别是要加强对农贸市场、鱼类专营档口、鱼类餐饮店等重点环节做好监管和政策宣传工作,加强对沿河习惯性钓、捕捞鱼点和利于靠近水体的点再次张贴禁鱼公告,持续开展天然水域违规渔具等清理整治专项行动,严厉打击“电、毒、炸”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,切实保护全县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。确保今年禁渔目标顺利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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